从生活共同体到命运共同体——关于社会治理动力机制的思考
一
“社区”一词源于拉丁语,意思是共同的东西和亲密的伙伴关系。20 世纪30年代初,费孝通先生在翻译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著于1887年的著作《Community and Society》(社区与社会)时,把英文单词“Community”翻译为“社区”,后来被许多学者引用,逐渐流传下来。最早把“社区”一词应用到社会学研究中的是滕尼斯。随着上世纪80年代社会学在中国的复兴,社区问题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90年代以来,许多社会学家开始对“社区”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对“社区”的理解和认识也不相同。有学者认为“社区是生活在一定地域内的个人或家庭,出于对政治、社会、文化、教育等目的而形成的特定范围,不同社区间的文化、生活方式也因此区别开来”。 也有学者从社区心理学的角度这样定义社区“是某一地域里个体和群体的集合,其成员在生活上、心理上、文化上有一定的相互关联和共同认识”。所以,所谓“社区”,是指有共同文化的居住于同一区域的人群。在具体指称某一人群的时候,其“共同文化”和“共同地域”两个基本属性有时会侧重于其中一点。如福州著名的“军门社区”、厦门的“金尚社区”,是侧重其共同地域属性。而“华人社区”“穆斯林社区”“客家社区”等,则侧重其共同文化的属性。不论所指侧重哪边,“社区”一词都强调人群内部成员之间的文化维系力和内部归属感。
如果把汉语“社区”拆开来解释,“社”,在汉语中是指土神和祭祀土神的地方。自古以来,中国人就有诸如社火、春社、秋社、社日的民俗活动,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要祭拜社稷,即祭拜土神和谷神(稷,谷神)。这些活动的目的,是为了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国泰民安。由此可知,生活在一起的人们聚集在一起的群体活动就构成了“社”,统治者的祭拜活动,某种程度上也是表明他的统治范围和区域。“区”,是指区域,是一种行政区划单位,表示管辖的范围。因此,用现代语言来表述,“社”是指相互有联系、有某些共同特征的人群,“区”是指一定的地域范围。所以,可得出这样的结论:“社区”是相互有联系、有某些共同特征的人群共同居住的一定的区域。可见费孝通先生当年的翻译,是十分贴切的。
查百度百科,社区含义有如下几点:
1.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个相对固定的区域,那里有一定数量的人口,居民具有共同的区域身份、某些共同的看法、相关的利益和比较密切的交往。
2.社区是一个特定地区内的人口集团。
3.社区成员之间的联系纽带是共同语言、风俗和文化,由此产生共同的结合感和归属感。
4.每一社区都有共同的活动场所和活动中心。
5.每一社区都有自己的组织和制度。
6.每一社区都有它特有的自然条件或生态环境。
这六点基本可以涵盖社区的特征。
第一次给“社区”定义的是美国芝加哥大学的社会学家罗伯特·E·帕克(Robert Ezra Park)。他认为,社区是“占据在一块被或多或少明确地限定了的地域上的人群汇集”“一个社区不仅仅是人的汇集,也是组织制度的汇集”。
我认同这样的定义。
从我国社区建设和治理的实践来看,中国的社区建设,始终得益于政府自上而下的大力推动,从制度设计到工作实务的推进,无不深深打上官方的烙印,鲜明地体现了“组织制度汇集”的特点。正因为如此,在社会治理和社区建设中,如何将官方的积极性转化为民间的积极性,将政府的愿景转化为居民的愿景,则成为社区建设贯穿始终的问题。我认为,要实现这两个转化,把两个积极性和两个愿景有机连结、融合在一起,就需要解决社会治理的动力机制问题。
二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于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则把这些要求纳入十三五规划建议,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推进社会治理、推动社区建设创新的做法,比较好地体现了上述要求,在解决社会治理动力机制方面,为人们提供了鲜活的样本。
(一)自我管理和民主管理的创新
社区管理面临的问题,不外乎人员、手段、制度三方面。街长制比较好地解决了官方积极性和民间积极性结合的问题,由镇街公职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相结合,组成管理队伍,划分路段,制定管理方案,根据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形成了职责明确、分工到人的工作机制。同时,在“街长制”管理基础上,探索建立了“三长制”管理模式,即街长、巷长、楼长一同纳入到城市管理范畴,进一步深化和延伸了城市管理。案例中提到,徐碧街道有6个街长、9个巷长、277个楼长,涉及街道、社区、居民三个层面,可以说“全民”都参与其中了。这样就形成了自我管理和民主管理相结合的、多元参与的管理格局。
在手段方面,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建立了“梅列微城管”微信公众号,开拓了街长制成员与社区居民互动治理城市的新天地。既实现了信息沟通的及时、顺畅,又降低了管理成本,办事效率快捷、不留死角。
街长制重视在制度框架中按照相应的流程规范运作,使城市治理逐步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这是包括国家治理在内的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义和根本趋势。“三个明确”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往突击式、运动式、应付式的城市管理方式,使社会治理制度化、常态化水平能够不断提升。从而为和谐社会、温馨社区建设提供了好的制度设计。
(二)法治中国建设的社会基础
本世纪初,福建省在大力推进社区建设时,曾经有过“六进社区”(文化、卫生、教育、科普、法制、涉台工作)的做法,法制进社区是其中重要的一环。今天,在“四个全面”之中,全面依法治国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社区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法官进社区是建设法治中国的抓手,也为社区治理注入了法治的力量。梅列区法院的做法,体现了现代法治精神,既为基层社会治理补上了以往的欠缺,使法律真正成为人们的行为规范,又通过具体案例的审判和调解,普及了法律知识,有益于居民知法、懂法、守法。这是法治社会、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石。
(三)协商民主的基层实践
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都提出协商民主的命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
众所周知,在社区的日常生活中,涉及居民公共生活的问题一直比较突出,矛盾纠纷比较多,而要化解纠纷和矛盾,实现社区和谐,关键在于构建一个基层协商机制,形成一个有效的小区治理模式。梅列区三路社区阳光城小区在区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街道在阳光城小区构建了“三位一体”的小区治理模式。其基本构架是:一是建立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建立执行团队——“三位一体”联合工作组,落实联席会议制定制订的小区建设与治理的具体工作,形成分工负责,工作互相通气,互相补充,互相支持的局面;三是社区在“三位一体”模式的运行过程中,充分发挥培育、指导和协调的作用。具体的运作方式是定期(每月一次)召开联席会,通报、沟通和研究小区各项事务,联席会各方共同解决物业纠纷,共同维护各方权益。“三位一体”模式的运作,探索出建立基层协商机制,推动小区有效治理的路径,培育了小区公共生活的良好生态。可见,这一模式的核心是协商治理。而玫瑰小区在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共同努力,通过理性协商、利益调整和秩序重构,不仅解决了小区治安差、乱停车和滥贴乱贴广告等问题,还培育出小区良好的人文生态,让玫瑰小区成为温馨之家。在解决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上,玫瑰小区的做法,也体现了协商治理的精神。
中国人有悠久的协商民主传统。史上著名的“战国四公子”(魏国的信陵君魏无忌、齐国的孟尝君田文 、赵国的平原君赵胜 、楚国的春申君黄歇)礼贤下士,网罗人才,其门下养了一批“士”和“食客”,经常就国家大事听取他们的论辩和建议。这应该算是协商民主的雏形。就以我们党来说,早在建国初期就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政协是我国实行协商民主的主要渠道之一。在政协这个机构里,各个党派、各个阶层、各个界别、各个民族、各个宗教的政协委员,都能够按照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要求,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协商民主对于欧美来讲,是正在讨论和研究的一种新的民主形式。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西方关注并提出协商民主理论,主要是为了破解选举(票决)民主的困境,弥补选举(票决)民主的缺陷。因为西方的传统是以选举(票决)为民主的主要形式。自古希腊、古罗马以来,这种选举形式在西方的历史传统中早已形成。他们是在研究选举(票决)民主的不足中提出可以用协商民主来弥补其不足。对他们来讲,协商民主是新事物。目前,在西方协商民主还主要停留在学者层面上,还是一种民主理想,而我国的协商民主早已经通过政治协商会议这种组织形式在实施,而且还在积极探索新的协商民主形式。例如,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等协商的类型,以及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协商的方式。
阳光城小区和玫瑰小区协商治理的经验,发展了基层民主,促进居民在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基层协商民主形式的一种新探索。
(四)社会公平需要包容式发展共享发展
梅列区有关部门以“尊严劳动和职业精神”为主题,加强环卫工队伍建设和服务工作;阳光社工组织依托乾龙社区,用社会企业理念,在居民小区探索出健康养老与扶助残障人员结合的服务模式;翁墩新一村关注外地居民与本地居民的和谐共处,携手融入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这三个案例告诉人们,社区治理要体现公平正义,必须遵循符合社会规律的包容性发展,让发展成果惠及所有人群、特别是弱势群体,让全社会共享发展成果。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飞速发展,成就举世瞩目,其中进城务工人员(俗称农民工)贡献巨大,但是在城市中,离土离乡的他们是最弱势的群体,最难融入城市,因而最需要城市的包容。在社区内创造一个和谐共处的小环境,搭建外来居民与本地居民融合的桥梁,为他们提供医疗卫生、教育、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鼓励他们参与社区建设和治理,最能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和社会的公平正义。环卫工是城市的美容师,没有他们的辛勤劳动和付出,大家都能够想象出我们的城市将会怎样。因此,为他们评职定级,促进职业精神培育,营造有尊严的劳动环境,从另一个侧面体现了分工没有贵贱、劳动伟大光荣的社会价值。
残障人员是社会的特殊弱势群体,如何对待他们反映了社会的良心。阳光服务中心的社工们利用“自家坊”的劳动平台,创新探索通过简单的劳动产品,把残障人员的愿望与社会的关爱融合在一起的路子。一路走来,从小饰品扩展到鞋帽玩具,自家坊的产品种类愈渐丰富,残障孩子们也由此收获了劳动的喜悦。阳光社工还发起“节约生活、乐善助人、从我做起”的倡议,鼓励在校中小学生将积存的零花钱,用于购买残障人员制作的贺卡等手工艺品。对学生们来说,是一种捐助行为,而对残障人员来说,则是劳动成果被认可,更是一种心灵的慰藉。阳光社工们开展助残活动时发现,在乾龙社区里活动的不少健康老人。她们有为社区建设发挥余热的愿望。残障人员串珠子、贴商标、捡茶叶等简单劳动,需要有人给予指导和帮助,提升其“劳动质量”和参与劳动的成就感。于是,阳光社工们就通过其平台,把这两个特殊的群体结合在一起,让他们都取得心灵与劳动的愉悦。对健康老人而言,多了一个发挥余热的机会和丰富生活的内容,对残障人员而言感受到的,则是社会浓郁的爱。
包容性发展,是所有人机会平等、成果共享的发展,“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我们高兴地看到,梅列区正行进在体现“坚持共享发展,着力增进人民福祉”发展理念的道路上。
(五)社会治理的精细化路径
微信群如今已渗透到大众日常生活中,但街道、社区的微信群却是个“新鲜事儿”。伴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微信、微博等“微平台”的火热普及,徐碧街道践行区委区政府作出的深化社区“双网化”建设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微时代”的发展大势,迅速将“互联网+”理念引入,正式上线《聚焦徐碧》公共微信订阅号,徐碧街道也成为全市首家上线的街道,并于每周对相关推送内容进行更新。此后又创建了“掌上徐碧”微信工作群,群成员包括区领导、街道班子成员,城管、工商、公安执法部门人员以及街长、巷长、楼幢长等人,群内仅限工作交流,政务传达皆通过此群,兼具准确性、时效性、便捷性等特点。微信群一经推出,将原本“堵塞”的基层社区治理打通了“脉络”,赢得了居民的交口称赞。微信群的建立推动了部门协同行动,推动了社区、街道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团结协作、联网办公还在无形中形成了对群内干部的监督平台,区、部门有关领导也通过微信平台实时关注各职能部门的履职效率并实时点评,有力地改善了以往各职能部门推诿扯皮、责任不明、职能交叉等普遍性问题。
微平台、微服务、微治理,正是本着关心群众生活精神,从身边的细小事情入手,解决群众在小事、凡事方面的烦恼,践行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比较有效地破解了群众“办事慢、办事难”的问题。“于微细处见精神”,精细就是微小。正因为微小,才能精准、细微入至。所谓“社会治理精细化”,很大程度上应该是通过微治理的方式实现的。
(六)城乡携手推进城镇化发展
崇桂社区是地处城乡结合部、具有农村和城市双重特性的典型城乡杂居社区。20世纪90年代初,由于旧城改造,三明列东老街的旧民居多被征收,作为一种地域和民俗文化的符号,老街彻底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幢幢拔地而起的高楼。与此同时,旧时邻里端着饭碗这家转那家转、从街头串到街尾的日子消失了,“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成为邻里关系的常态。基层社会治理不能回避城乡融合中的矛盾与差异,也不能割裂城乡居民生活及其公共空间,必须直面社区城乡混居现状,探索统筹利用城乡社区资源,共同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工作新格局,“居村联建”模式应运而生。通过联建、联用、联谊、联姻的方式,跨越了城乡二元体制产生的居民隔阂和城乡差距,改善了城乡居民生活环境。
在工业化和城镇化浪潮裹挟下,城市在突飞猛进的建设过程中,带来了大量的“城中村”。城中村问题处理不好,会成为城市的疮疤甚至毒瘤,例如拉美国家和印度大城市中的贫民窟。如果处理得好,则会成为现代城市中的明珠和民众留住乡愁的精神寄托之所在。“居村联建”给予我们的,正是这样的启示。
(七)守望相助和谐共建
社区治理的目的,不是为了治理而治理,而是构建和谐社区温馨家园。梅列区列东街道文化巷小区商圈治理,在商圈和居民小区融和共处方面,交出了一份良好的成绩单。社区治理必须依靠相关主体共治共享,才能长效、持续。他们运用现代治理理念,积极探索多元参与的方式,让各类主体参与文化巷商圈的建设。我尤其认同“多元参与,和谐共建,两者融合,守望互助”治理理念。虽然使用的方法比较传统,但老法出新,效果不减,仍然使人感受到“社区是我家”所带来的人间温暖。
三
社区最基本的特征是生活共同体。从社区定义和基本构成要素来看,人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看法。但是社区又不仅仅是一个生活共同体,它更应该是一个命运共同体。
远古时期人类在蒙昧野蛮的幼年时期,臣服于大自然的威力而束手无策,只能依靠氏族部落的集体力量与自然界抗衡。可以说,在宇宙洪荒的年代,当时人类以部落为主的社区,既是生活共同体,又是命运共同体。脱离了那样的生活共同体,作为个体的人,面对自然界的淫威,很可能其命不保。所以那时的部落社区,生活共同体与命运共同体是划等号的。随着人类的开化和社会迈向文明的进步,社会分工的细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社区也呈现出多样性的趋势,整体上生活共同体与命运共同体的分离越来越明显,关于社区的诸多定义恰恰指明了这一点。现代社区的建设与发展,正是为了在满足人们对于命运共同体的精神向往,而向早期人类社区历史的复归。但这不是简单的复归,而是辩证法否定之否定意义上的、在人类历史新的起点和高度上的现代复归。
梅列区社会微治理的实践告诉我们,在既有社区基础上的社区治理,既要关注满足人的需求,也要重视制度设计和建设。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的社会组织,社区是自组织机构。同时,现代社区还必须接受来自外部的法律、规章制度和政策的约束,它又是一个他组织机构。二者的有机结合,才能使社区充满勃勃生机。所以,社区才“不仅仅是人的汇集,也是组织制度的汇集”。
只有生活在同一社区的人们不仅仅把社区看成生活共同体,更是看成命运共同体并不懈追求之,这个社区的治理才是良性的,社会治理也才能因此步入善治的高端发展阶段。如果社区居民和市民都有了这样的冲动和愿景,社会治理的动力机制才能从根本上建立并得到巩固——这是我们从梅列区社会微治理实践引发思考所得出的结论。
参考资料:
参阅百度百科《社区》辞条
作者简介:
曲鸿亮 福建社科院精神文明所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