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管理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依靠专业的服务,为经济和生活自理困难的居家老年人,提供以生活照料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自2004年开始实施至今已10年。过去,崇明县堡镇居家养老服务员岗位由政府提供,这种“福利”就业模式,造成部分人对岗位工作不珍惜,出现了出工不出力、服务时间不足、服务质量不到位,做事“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情况。政府承担了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双重角色,不利于政府对居家养老这支队伍的管理。按照县政府关于《加强“万人、千百人就业项目”整合管理试点方案》要求,堡镇率先探索试点对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实行社会化管理,减少政府风险以及招工、退工等不必要的麻烦,实现政府职能的归位;同时增强服务人员的危机意识,提高队伍的组织管理水平及管理效能。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手段,堡镇居家养老服务不仅完成了稳定队伍、平稳过渡,更实现了管理规范、质量提高、各方满意的良好态势。
居家养老的堡镇实践
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
经过镇党委、政府班子领导研究讨论后一致认为:选择一家劳务派遣经验丰富、熟悉劳动法规、擅长人力资源管理、诚信度高、看风险能力强、具备接盘能力的经营主体至关重要。经过几轮筛选、甄别,符合上述标准的堡镇社区服务社进入视线,并在2012年8月正式全盘接手全镇居家养老社会管理工作。堡镇社区服务社属民办非企业单位,目前有198名服务人员,965名被服务对象。该社区服务社始终坚持贯彻以科学的制度管理人,以优质的服务感染人,以和谐的团队凝聚人,以健康的文化鼓舞人,以优势的品牌吸引人,本着“以人为本、为民排忧解难”的服务宗旨及“服务对象就是我们的亲人的”服务对象理念,为老人提供送餐助浴、卫生保洁、康复护理、心理辅导、社交聊天等生活照料。
成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指导站
指导站由镇事务办主任及敬老院院长等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能是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的评估、对民非工作的指导和考核、协调与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关系、做好居家养老统计工作等。指导站认真履职,成为政府联系服务社的桥梁,有效提升全镇的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签订协议书,制定规章制度
围绕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堡镇社区服务社对原有管理体制进行整合。首先,通过签订协议、合同等办法,明确管理机构、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的权利、义务、责任:确立组织架构,“总经理—项目经理—组长—服务员”的网络权责分明,理顺了管理体系:其次,社区服务社制订了15项规章制度,其中包含服务员的岗位职责、考核细则、工作要点、组长岗位职责、服务员的奖惩制度和特殊事件的应急预案等。新的奖惩制度规定打破了以前“干好干坏一个样”格局,社区服务社根据每日综合评分和服务质量汇总,着重奖励优秀服务员,激励服务员的工作热情。同时,对于违反制度的服务员,第一次警告整改‘第二次罚款,第三次下岗再培训。再上岗后,如再次违反将解除劳动合同,完全依据《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操作。
出台年终考核办法
满意度测评在90~100分(满意度测评随机抽查),季度、年度考核平均分在90~100分者,以198名服务员为基准数,以每人每月20元为标准,实施奖励;满意度测评低于90分,季度、年度考核平均分在80~到90分者,以每人每月15元为标准,实施奖励;79分及以下者,不予奖励。
社会化管理结出硕果
员工危机意识、服务意识普遍增强,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管理,不仅是简单的队伍整合调整,最重要的是激发了服务员积极性,增强了员工危机意识、服务意识,提高了服务质量。在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岗位上,他们坚持“四要三到位”工作准则;四个要——户要走到、人要见到、情况要摸到、工作要做到;三个到位——补贴对象要准确到位、服务质量要督查到位、优惠政策要落实到位。服务员以热情的服务态度、优质的服务水平和周到的服务方式得到了被服务对象的肯定和认可,赢得了群众的好口碑。
打造企业文化,塑造服务品牌
堡镇社区服务社在坚持传统服务理念的前提下,努力建设一支“待人热情、服务周到、严守纪律,老人满意”的服务员队伍,树立服务社品牌。把居家养老服务打造成一块金字招牌。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造福于民的民心工程,不要做秀造势一时,而要长久送福于老人,让老人体会到党的温暖和政府的关怀,让有需要的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靠,“做善事、积善缘、得善果,把爱传递给千家万户”。这是该服务社的企业文化宗旨。
实现政府职能归位,实现政社良性互动
居家养老社会化管理打破了由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单一渠道,将公共服务类型与社会组织类型进行理性组合,创造性地在居家养老中建立了财政资源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居家老人享受服务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新途径。将政府获取资源的优势与社会组织递送服务的优势结合起来,一方面克服了非公共组织在资源配置上的无效性,另一方面克服了政府在微观管理和激励机制上的无效性。
选自《走向善治——上海市社区治理实践案例选编》